2022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选调7人公告(湖南)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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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组织工作力量,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人员中选调7名文字综合人员,其中,行政编制3名,全额事业编制4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档案年龄为准。
4.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度为准)。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2)在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3)与县委组织部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1月。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新闻网、衡东发布等县内相关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7月1日,公告期不少于7天。
2.组织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招聘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本人在各级各类刊物上有发表过的文章或有主笔起草的领导讲话、调研材料等一并报送,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7月5日下午6:00前,报名地点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402室,联系电话:15675470051。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并将审查结果报部领导审定,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组织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写作能力测试和调研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重点考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报考对象自理。
7.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在衡东党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由县委组织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此通知宣传告知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同志。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1.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条件表
2.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