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聘中小学名优特教师简章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时间:2014-04-0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和芙蓉区《关于人才引进培养“235”工程的实施意见》,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全面提升芙蓉教育品牌,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0名中小学名优特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芙蓉区名优特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3、根据《芙蓉区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和《芙蓉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凡录用后经芙蓉区教育局评定的名师、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享受每年8000-10000元岗位津贴,且教育局为名师工作室提供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在全日制中小学担任与选聘岗位一致的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的教师:
1、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3、近五年内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模范教师或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4、近五年内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5、近五年内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报考中学岗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且大专以上,报考小学岗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且中专以上。
2、具备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5岁。
四、选聘岗位及职数
共20名,其中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12名,学科分布如下:
五、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取调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发布公告:4月2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芙蓉区人才网、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长沙市教育人才信息网和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4月17日—4月20日,共四天,每天8:00-21: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何五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一寸免冠照、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④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职称证、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合同、聘书或单位证明等);⑧符合名优特五项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长宽不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审查:4月21日—4月22日,共两天。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面试及试教:4月26日。面试及试教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面试及试教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面试及试教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及试教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及试教。)
5、体检:按照面试及试教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7、录取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及试教总分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录用人员等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予以公示。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及试教、录取资格。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芙蓉区教育局 0731-84683254 84683244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1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84683253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