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张家界市公安局协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张家界人资社保局时间:2014-04-12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张家界市公安局2014年协辅警招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3】20号),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公开招聘100名协辅警人员,根据《张家界市协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公安系统共计划招聘协辅警人员10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2014年协辅警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协辅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考协辅警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男子考1000米跑,女子考800米跑,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凡体能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二)笔试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3】20号),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公开招聘100名协辅警人员,根据《张家界市协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公安系统共计划招聘协辅警人员10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2014年协辅警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协辅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考协辅警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男子考1000米跑,女子考800米跑,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凡体能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