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潭技师学院体检公告
来源: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时间: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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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试教(说课、实操)等环节工作已结束,根据《湘潭技师学院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教师公告》的规定,胡宏等3名同志进入体检程序,现将体检名单公告如下:
胡宏、王艳、陈思
一、体检时间: 2014年6月9日上午
集合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8:00
二、 集合地点: 江麓广场(华融湘江银行旁)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四、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2、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交付;
4、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6、联系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五、体检纪律要求
1 、 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他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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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时间: 2014年6月9日上午
集合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8:00
二、 集合地点: 江麓广场(华融湘江银行旁)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四、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2、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交付;
4、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6、联系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五、体检纪律要求
1 、 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他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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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技师学院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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