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娄底涟源市教育系统招聘39名教师公告
来源:湖南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6-12
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高中学校、工贸中专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编制及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高男1.55米及以上、女1.50米及以上,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与报考专业对口的相关学段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
5、具备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二、招聘岗位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涟源市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职数及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发布公告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教股
3、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7月10日前交原件审验),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3张。在职教师须持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本市教师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注册,不得由他人代理。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5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凭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娄底市以外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与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电话联系后,可以在笔试开考前一天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技能测试)
1、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内容
(1)高中文化科专业(含音乐)笔试内容为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和近三年高考复习内容;高中计算机专业笔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上机操作(各占50分);高中体育专业不考文化,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工贸中专会计专业理论考试和上机操作各占50分,其它专业不考文化,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幼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理论、幼儿园语言教育、科学教育、社会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美术、音乐)。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四)面试(讲课)
1、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核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讲课内容
(1)高中教师:讲课内容从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音乐专业讲课后加试专业特长(其中课堂讲课占60%,特长表演占40%)。
(2)工贸中专教师:本专业中职教材内容。
(3)幼师:面试内容为五项技能测试:①自备一首歌、一首钢琴曲、一个幼儿故事、一个成品舞(每项时间为5分钟以内);②集体命题作画(时间60分钟,自备绘画材料和工具)。
4、面试(讲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时量20分钟。
(五)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号为湘人发〔2007〕20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身高除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相应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证件不齐全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但每个职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八)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试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的职位不再递补。
涟源一中招聘后,如有空缺岗位则在本市公办高中学校教师中进行选调,选调方案另行制定。
四、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五、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
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