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湖南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6-13
湘潭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满足干部队伍建设和现实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市民政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数量
市民政局机关办公室科员1名,列行政编制(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二)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等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录用后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市民政局人事科(雨湖区广云路602号市民政局办公楼419室),咨询电话:52255816,联系人:陈金荣 成思远。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请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自行在湖南湘潭民政网站(http://xiangtan.mca.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湘潭市民政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直接到市民政局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民政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
1、笔试。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灵机应变能力和综合思维能力等。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成绩综合。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综合成绩在湖南湘潭民政网上公布。
4、考察。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5、体检。根据遴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比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从考察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民政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任职人选。
7、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任职人选在湖南湘潭民政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公开遴选人员一经录取,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公开遴选人员享受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六、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由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
2、未尽事宜,请向市民政局人事科咨询, 联系电话:52255816,联系人:陈金荣 成思远。
3、本公告有关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湘潭市民政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