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衡阳人力资源社保局时间: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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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财工院)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直接选聘4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财工院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财工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计划、岗位及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聘计划和岗位。本次选聘计划人数为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毕业生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2014年6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课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之前暂不入编,201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财工院)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直接选聘4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财工院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财工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计划、岗位及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聘计划和岗位。本次选聘计划人数为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毕业生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2014年6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课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之前暂不入编,201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