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6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雨花区政府时间:2016-04-19

2016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16事业单位QQ交流群: 31528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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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雨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事业单位需增补的46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7、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注:(1)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暂未满的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或从业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此次招聘条件所涉及的专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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