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7年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来源:株洲人事考试网时间:2017-05-27

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村党(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面试前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强戒民警、森林公安民警、乡镇人武专干职位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表。
株洲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和选调生在株洲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日(星期四)、6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1号楼八楼多功能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运动场东南入口(地址:株洲市河西株洲大道金德工业园对面,可搭乘T45、T59路公交车),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七、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于6月14日(星期三)前上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面试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0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八、咨询电话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79 28681065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28109169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28108248
附件:株洲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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