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潭韶山市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公告
来源:韶山市人民政府时间:2017-11-21
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大力推进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韶山市委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韶山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分管工程建设)。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8年以上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计划与岗位表》;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任为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 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提供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山市行政中心1225室,联系电话:0731-55682523)。
3.所需资料
《报名表》(附件2)、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
由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重要提示
(1)报名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中国韶山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成绩公布、考察、体检等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 试
本次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职业规划、任职考虑、工作实绩、专业素养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暂定)
面试地点:韶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四楼(韶山市厦门大道)
参加面试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考 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专门考察组,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时递补,每个岗位仅可递补一次。
六、体 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任
1.拟聘任人选在中国韶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聘任人员姓名、性别。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任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3.根据面试、考察和公示的最终结果,符合聘任条件的报考人员服从本市统一调配,按高分到低分,第一名到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第二名到韶山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4.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任制,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任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续签《聘任合同》。
八、薪酬待遇
根据韶山市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管理办法,韶山市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比例为5:3:2。薪酬实行“保底限高”,保底即为基本年薪,限高指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采取不同限高标准。竞争类企业(旅发集团)基本年薪原则上为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功能类企业(高新投)董事长基本年薪原则上为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企业其他负责人按董事长0.9-0.6倍的系数来计算。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根据考核结果来确定(以2016年韶山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韶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年薪酬总额25万元以上,韶山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年薪酬总额20万元以上)。随着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调整,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作相应调整,每年年初由韶山市人民政府确定,最终以考核结果为准。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缴纳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九、其他事项
来韶山市参加此次考试报名和进入面试环节的市外报考人员,由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现场报名和实际参考的往返交通费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中共韶山市纪委 0731-55682191
原标题: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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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