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浏阳市公开招聘63名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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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进“5358”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岗位已取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10年以前(含2010年)毕业的麻醉、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
8、浏阳市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进“5358”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岗位已取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10年以前(含2010年)毕业的麻醉、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
8、浏阳市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