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浏阳市公开招聘15名卫生专业人才公告(二)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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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加强浏阳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布局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共15名。其中浏阳市人民医院5名,浏阳市中医医院1名,浏阳市妇幼保健院2名,浏阳市集里医院2名,浏阳市骨伤科医院5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见附件一。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卫生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2011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疗、中医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
7、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2014年9月1日后仍需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
8、浏阳市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加强浏阳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布局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共15名。其中浏阳市人民医院5名,浏阳市中医医院1名,浏阳市妇幼保健院2名,浏阳市集里医院2名,浏阳市骨伤科医院5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见附件一。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卫生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2011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疗、中医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
7、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2014年9月1日后仍需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
8、浏阳市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