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4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来源:长沙人才网时间:2014-03-11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1)时间:2014年3月21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雅礼天心中学(原天心一中芙蓉校区,长沙市黄土岭路218号)
    (3) 填表:应聘者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edu.com)下载《2014年天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当场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请在4月10日—4月11日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edu.com)查询〕。
    (4)报名:
    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技能测试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需要)。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
    应聘者请另附个人基本情况简介(本人钢笔书写)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对招考计划按照报名人数根据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笔试
    (1)时间:2014年4月13日8:30—12:00
    (2)地点:考试地点请在4月10日—4月11日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edu.com)查询。
    (3)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两个科目考试一并进行,时量为18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4月28日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提供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按程序进行查分。
    (5)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相等时,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进入面试、试教(专业测试),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试教(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专业测试)名单在天心公众信息网及天心教育公众信息网公布。
    3、专业测试
    (1)时间:2014年5月  
    (2)地点:待定(见网上通知)
    (3)参加人员:应聘体育、美术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4)美术考生请备好素描写生、水粉写生和速写所需的工具(纸和画架除外);体育考生请备好体育器材和伴奏磁带。
    4、面试、试教
    (1)时间:2014年5月   
    (2)地点:待定(见网上通知)
    (3)面试和试教合并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试教内容为片段教学。应聘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在面试试教之前将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具体要求见网上通知。体育、美术岗位的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成绩按3:3:4的比例计算面试试教(含专业测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以下简称面试、试教成绩)。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面试、试教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试教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试教发布通知的同时在网上公示)。
    (4)成绩合成:应往届毕业生和骨干教师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含专业测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5)应聘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6)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公示。
    5、体检
    (1)时间:待定
    (2)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网上通知。
    (3)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4)如应该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但递补人员面试、试教成绩不能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
    (5)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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