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张家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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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与计划(共10名)
1、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2、市信访局:工作人员1名;
3、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5、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技术人员1名;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工作人员1名;
7、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1名;
8、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2名;
9、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及加分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管)登记备案;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含区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聘任制公务员(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与计划(共10名)
1、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2、市信访局:工作人员1名;
3、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5、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技术人员1名;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工作人员1名;
7、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1名;
8、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2名;
9、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及加分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管)登记备案;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含区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聘任制公务员(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