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来源:衡阳人力资源社保局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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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市委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文秘人员,特此公告。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岗位条件
1.职位一(4名):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2.职位二(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毕业,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14年4 月 7日至13 日)。选调方案审定后,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告。
2.报名(2014年 4月 14日8:00至20 日17:00)。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委机关大院1栋1409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795)。县市区报名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资格审查(2014年 4月21 日至25 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市委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文秘人员,特此公告。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岗位条件
1.职位一(4名):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2.职位二(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毕业,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14年4 月 7日至13 日)。选调方案审定后,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告。
2.报名(2014年 4月 14日8:00至20 日17:00)。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委机关大院1栋1409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795)。县市区报名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资格审查(2014年 4月21 日至25 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