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湘潭韶山市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湘潭人事网时间: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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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文化馆位于一代伟人故里,为韶山市文体广新局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专干1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5.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流动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凡不属于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1.岗位:舞蹈专干。
2.名额:1名。
(四)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①大专学历只限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②2014年6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2.专业要求: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方向,需提供期末考试成绩和学校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韶山市文化馆位于一代伟人故里,为韶山市文体广新局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专干1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5.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流动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凡不属于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1.岗位:舞蹈专干。
2.名额:1名。
(四)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①大专学历只限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②2014年6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2.专业要求: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方向,需提供期末考试成绩和学校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