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考湖南国税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时间:2015-01-26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服务期已满,服务期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上人员还应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用人单位的考核材料。
邮寄的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招考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5年3月10日-11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市税务培训中心)行知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红星大市场对门)。面试考生可乘坐7、107、123、152、502、801路车在“高升村南站”下车。面试考生可乘坐7、107、123、152、502、801路车在“高升村南站”下车,或乘坐15路车在“高家冲站”下车。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3、附件4。
(二)面试时间。2015年3月12日-3月16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工作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税务培训中心)行知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红星大市场对门)。面试考生可乘坐7、107、123、152、502、801路车在“高升村南站”下车,或乘坐15路车在“高家冲站”下车。
五、确定综合成绩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每名考生结束面试后,招考机关将当场告知其面试得分。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招考机关将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考务工作咨询电话为0731-85500135、0731-84912477。
(二)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通讯畅通。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电话联系,并发送电子邮件到hngsgwyzl2015@163.com,说明联系方式变更等事项。
(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并发送电子邮件到hngsgwyzl2015@163.com,说明放弃面试资格等有关事项(邮件主题为:XXX确认放弃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5)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同时,考生须于2015年2月6日前,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邮寄给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无故放弃面试资格,确要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电话联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并于2015年2月27日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等到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现场确认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www.hntax.gov.cn)。
附件:1:面试确认表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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