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衡阳市公务员集中面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公告
来源:衡阳市人社局时间: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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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现就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届时详见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单详见附表)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衡阳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6月11日上午(星期四)9:00至12:00,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6月13、14日进行。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蒸水小学(华新开发区天台路2号)。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上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候考室候考。届时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面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四)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室;在面试室,只报面试考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现就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届时详见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单详见附表)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衡阳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6月11日上午(星期四)9:00至12:00,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6月13、14日进行。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蒸水小学(华新开发区天台路2号)。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上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候考室候考。届时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面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四)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室;在面试室,只报面试考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