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公告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7-11-15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军区司令部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公告
为加强我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8年全省计划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20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人数和资格条件,于2017年11月15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浙江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之后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现已退出现役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18至25周岁(199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2.男性。
3.两眼裸视力4.2以上。
三、招考程序
2018年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考试与全省四级联考、紧缺职位、选调生村官考试同一时间,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确认并参加相应考试,不得兼报。
(一)注册报名
时间: 11月22日0时—11月27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11月25日0时—11月27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和超过1:80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11月27日17时—12月1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12月2日0时—12月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2月8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12月2日0时—12月1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2018年1月7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2018年1月6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二)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8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
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