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岳阳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选调24人公告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时间:2015-09-11
(4)综合类,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②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四篇1000字以上文章(所提供材料须由单位盖章)。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它条件和要求见附表1。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9月30日。(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如下:
(1)办案类,熟悉案件查办业务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②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③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办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财会审计类,熟悉财会审计业务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财会、审计专业;②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③具有财会审计从业资格证书,专门从事财会审计工作三年以上。
(3)计算机类,熟悉计算机应用和网络维护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计算机专业;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③专门从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工作三年以上。
(4)综合类,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②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四篇1000字以上文章(所提供材料须由单位盖章)。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它条件和要求见附表1。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9月30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岳阳市纪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市纪委悟园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纪委对报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市纪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岳阳市纪委统一制作。
4.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5(特殊情况不低于1:3)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它条件和要求见附表1。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9月30日。(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如下:
(1)办案类,熟悉案件查办业务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②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③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办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财会审计类,熟悉财会审计业务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财会、审计专业;②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③具有财会审计从业资格证书,专门从事财会审计工作三年以上。
(3)计算机类,熟悉计算机应用和网络维护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计算机专业;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③专门从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工作三年以上。
(4)综合类,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②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四篇1000字以上文章(所提供材料须由单位盖章)。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它条件和要求见附表1。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9月30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岳阳市纪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市纪委悟园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纪委对报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市纪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岳阳市纪委统一制作。
4.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5(特殊情况不低于1:3)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