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时间:2015-09-10
(八)考试终了前15分钟
监考员甲宣读“指令F”,监考员乙继续监视考场。
指令F: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并检查是否将选择题答案填涂到答题卡上。
(九)考试终了
1.听到考点发出考试终了信号后,监考员甲宣读“指令G”。
指令G:考试结束,请立即停止作答。如果继续作答,将作违反考试纪律处理。现在请大家整理好自己的试卷,从上到下依次排放的次序为: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卷。
2.监考员甲在讲台前注视考生,制止继续作答行为,维护考场秩序。
3.监考员乙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收卷。
4.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允许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5.监考员乙将考场信息标签码粘贴在回收答题卡袋上,并按考号顺序(含缺考的答题卡)整理答题卡,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核对考场记录和答题卡袋面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是否相符,无误后放入答题卡袋内。
6.监考员甲整理试卷、草稿纸,并按考号顺序(含缺考考生的)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好;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考试期间无异常情况的在“考场情况记录”栏内写上“正常”字样,如有作弊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将详细情况准确记录下来,情况较多的可另加附页,最后甲、乙监考员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名。《考场情况记录单》单独提交(考场记录不得涂改)。
7.清理考场,打扫卫生,关好门窗,并上锁,贴好封条。
(十)移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甲、乙监考员同时携整理好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径直到达考点办公室。
2.监考员将答题卡交验收员进行检查,无误后考点负责人签字,监考员密封答题卡袋口,并加贴密封条。
3.监考员将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单》、《违规行为告知书》上联移交给验收员。验收员在接受时应再次检查答题卡袋密封是否完好,答题卡袋面、《考场情况记录单》、《违规行为告知书》上联填写是否准确无误。《考场情况记录单》、《违规行为告知书》上联考点汇总后交考区,考区报省教育考试院。
4.监考员将收回的试卷、草稿纸交验收员验收。无误后监考员将试卷放入试卷袋,密封试卷袋口,并加贴密封条,考点汇总后交考区,考区交省教育考试院;草稿纸捆绑,用条子加封在空白处写上考场编号后交考务组送考区保管,待考试结束半年后销毁。
试卷的启封及分发,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回收和密封的其他规定见本细则“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五条 在考点期间试卷的安全保密
一、考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每场考试前,考点从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后,必须直达考点保管室或试卷分发(回收)室。
三、试卷到达考点,将备用试卷放入保管室铁柜中并上锁,钥匙由保管室负责人掌握。保管室存有试卷(备用卷)期间,室内至少有3人值守,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铁门从内部上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试卷不得在考点过夜。试卷安全运抵考点后,应立即向考区汇报。
监考员甲宣读“指令F”,监考员乙继续监视考场。
指令F: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并检查是否将选择题答案填涂到答题卡上。
(九)考试终了
1.听到考点发出考试终了信号后,监考员甲宣读“指令G”。
指令G:考试结束,请立即停止作答。如果继续作答,将作违反考试纪律处理。现在请大家整理好自己的试卷,从上到下依次排放的次序为: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卷。
2.监考员甲在讲台前注视考生,制止继续作答行为,维护考场秩序。
3.监考员乙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收卷。
4.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允许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5.监考员乙将考场信息标签码粘贴在回收答题卡袋上,并按考号顺序(含缺考的答题卡)整理答题卡,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核对考场记录和答题卡袋面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是否相符,无误后放入答题卡袋内。
6.监考员甲整理试卷、草稿纸,并按考号顺序(含缺考考生的)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好;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考试期间无异常情况的在“考场情况记录”栏内写上“正常”字样,如有作弊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将详细情况准确记录下来,情况较多的可另加附页,最后甲、乙监考员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名。《考场情况记录单》单独提交(考场记录不得涂改)。
7.清理考场,打扫卫生,关好门窗,并上锁,贴好封条。
(十)移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甲、乙监考员同时携整理好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径直到达考点办公室。
2.监考员将答题卡交验收员进行检查,无误后考点负责人签字,监考员密封答题卡袋口,并加贴密封条。
3.监考员将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单》、《违规行为告知书》上联移交给验收员。验收员在接受时应再次检查答题卡袋密封是否完好,答题卡袋面、《考场情况记录单》、《违规行为告知书》上联填写是否准确无误。《考场情况记录单》、《违规行为告知书》上联考点汇总后交考区,考区报省教育考试院。
4.监考员将收回的试卷、草稿纸交验收员验收。无误后监考员将试卷放入试卷袋,密封试卷袋口,并加贴密封条,考点汇总后交考区,考区交省教育考试院;草稿纸捆绑,用条子加封在空白处写上考场编号后交考务组送考区保管,待考试结束半年后销毁。
试卷的启封及分发,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回收和密封的其他规定见本细则“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五条 在考点期间试卷的安全保密
一、考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每场考试前,考点从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后,必须直达考点保管室或试卷分发(回收)室。
三、试卷到达考点,将备用试卷放入保管室铁柜中并上锁,钥匙由保管室负责人掌握。保管室存有试卷(备用卷)期间,室内至少有3人值守,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铁门从内部上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试卷不得在考点过夜。试卷安全运抵考点后,应立即向考区汇报。